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人民法庭紧密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活动,采用“现场实勘+疏解死结”的调解模式,据悉,被告某运输公司将某建设项目发包给原告某建设集团,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。项目完工后,运输公司尚欠建设集团392万余元工程款未支付。在案件调查过程中,运输公司表示:要求由建设公司先协助其完成验收,后支付工程款。而建设公司则表示,因该笔巨额工程款被欠,坚持要求运输公司付清工程款后其再协助验收。办案团队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赴现场实勘,明确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法,最后,双方于12日达成庭后调解协议:运输公司向建设集团全额付清所欠工程款392万余元,建设集团协助运输公司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事项。来源:中国法院网
海宁讨债公司讲述工程欠款392万余元!贵溪法庭“解死结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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